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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处置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13-09-16   点击数:

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公共饮食服务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危害,预防食物中毒,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秩序,确保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通力合作,分级负责,反映及时、迅捷,处置科学,措施果断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后勤总公司、保卫处、校医院、学工部、宣传部负责人组成。主要是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事件的状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人力物力的调动。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后勤总公司、保卫处、校医院、学工部、宣传部、饮食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4个组。  

1、现场处置组。由保卫处负责,组织现场保护、现场勘察、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校医院、后勤总公司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样,于6小时内报告卫生部和相关部门。  

2、救援组。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公安、后勤、医院、各学院等部门进行现场救护和救援。  

3、医疗救援组。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善后工作组。由学校办公室牵头,由后勤总公司、保卫处、校医院、学工部、宣传部及有关学院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中毒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事故处置步骤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报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确定信息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二)保卫处应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调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以及纠纷情况,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三)校医院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的可能。同时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严重者,应及时转往驻地大医院。学校办公室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四)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医院、饮食服务中心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饮食服务中心还要及时提供就餐人数。校医院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同时,对发生事故的食堂,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所有人员原地待命,协助调查。  

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后勤部门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五、信息保障

(一)事件发生后,设立专值电话:8238177、8239138。  

(二)视情况召开通报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三)学校办公室牵头,后勤总公司、校医院配合,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食堂名称、食堂负责人姓名、中毒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并及时上报指挥部,保障信息畅通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客观如实的逐级上报,不得随意散布消息。  

(五)向上级汇报和对外宣传报道由应急指挥部统一进行。  

六、物质保障

(一)事件发生后,饮食服务中心应立即启用储备物资、集中设备、统一调配、校外调剂等有效措施,组织其他食堂做好食品供应工作,确保学校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指挥部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七、善后处理

(一)各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致残、致病、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食物中毒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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