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对学校重大政策或方案、规章制度、法律文书等在制订和实施过程中进行合法性审查;
2.负责学校各类合同或协议的监制审核工作;
3.负责校内各单位或部门的法律事务咨询工作;
4.负责在全校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法律顾问团代表学校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6.负责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
7.负责依法治校办公室日常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督办与信息科工作职责
下一条:秘书文秘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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