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五一”放假安排及相关要求如下:
1、学校“五·一”放假三天:4月29日、4月30日、5月1日。4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正常上班。
2、“五·一”期间教学安排如下:4月29日、4月30日、5月1日停课,4月27日、28日按原教学计划上课。
3、“五·一”期间学校安排了总值班,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校内值班工作,实行校内分级值班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
4、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卫处要做好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5、学工部(团委)、各院要精心组织和安排好学生节日期间的活动,不允许组织集体旅游。
6、放假期间学校的所有车辆必须严格管理。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出车者,对当事人要提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7、从5月2日起,执行新的作息时间。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