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我校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周六)放假,4月6日(周日)正常休息,4月7日(周一)补休。
教学调整安排如下:
4月5日(清明节)停课一天,其他时间维持原教学计划。
特此通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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