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杨长春)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4号),正式核准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章程》,此举标志着我校在依法治校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章程》包括序言、正文两部分,正文共八章,包括总则、办学特色及办学活动、学生、教职工、管理体制与组织结构、财务资产审计后勤、学校与社会、附则,涵盖了《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高校章程应包括的内容,将学校正在做、能够做和应当做的事项以学校“基本法”的形式予以规定。《章程》明确了办学自主权、完善了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理顺了外部关系,充分体现了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确立了“依托东风,立足湖北,面向全国,服务汽车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汽车工程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高校”的奋斗目标。
下一步,学校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