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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会议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作者:   时间:2010-09-22   点击数:

为了使学校会议的服务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会务工作质量,特制定服务工作规范如下:  

一、制发会议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草拟会议通知,报校领导审批后,提交至党(校)办,由党(校)办按程序印发。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名称、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内容(议题)、注意事项等。  

二、会前准备  

大型会议由责任部门拟定会议指南初稿及会议席次图,报校领导审批后,印发会议代表及工作人员。领导讲话稿、主持词由相关部门负责起草,报校领导审定后,于会前呈送领导。会议所需材料由责任部门提前印制,按保密规定负责收发管理。  

按照会务分工,各责任部门提前做好会议室卫生保洁、会标悬挂、主席台布置、席位安排、音响灯光调试、水电保障、会场安全等相关工作。  

三、会议报到  

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到岗,准备报到服务工作。报到时,对请假人员要掌握请假原因,对未及时报到入场的领导要迅速电话通知,并及时将报到情况汇总报告有关领导。  

四、会中服务  

会议开始前5分钟,工作人员或专业服务人员引导领导到座位就坐,并在会议开始后进行现场服务。安排人员会场值班,负责办理会场上领导临时交办事项,协调处理会议现场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  

五、会后工作  

会议结束后,工作人员清理会场,关闭水、电、门,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报道的衔接工作,记录人员及时将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

 

 

二○一○年 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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