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规定》(鄂办发〔2012〕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通知》(十办发〔2012〕1号),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提出和重申了有关规定。为认真贯彻鄂办发〔2012〕1号和十办发〔2012〕1号文件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少开会,开短会
2012年学校召开的全校性会议数量在2011年基础上精简10%,今后每年以此为基数适度调减。
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会议议题围绕全局性重点工作确定。会议发言应围绕主题,抓住重点,言简意赅,切勿偏题、跑题,不讲与会议无关的话。当事人发言时,与会人员应避免随意打断、插话。议题汇报单位发言不超过10分钟,其他与会单位已征求过意见的不再发言,发表新的意见不超过3分钟。凡是分管校领导职责分工内能决定的工作,一律不上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
可由学校职能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学校名义召开。部门以学校名义召开并要求各二级单位领导参加的全校性会议,报分管校领导批准,严格控制。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一般只安排1位校领导作主题讲话,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时间不超过3小时,提倡书面报告和交流工作。
部门召开本系统工作会议,一般不邀请校领导参加,确需要的只邀请分管校领导参加。
二、少发文,发短文
2012年以校党委、行政名义制发的汽院党发、汽院院发等主要公文按近5年发文字号平均数精简10%,今后每年以此为基数适度调减。学校将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办公,扩大电子文件使用范围,减少纸质文件数量。
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自行发文,不以学校名义发文;能以“白头”或普通稿纸印发的不以正式文件印发。
文件内容要突出主题,简明扼要,做到意尽文止。向上级部门报送的请示、报告,应控制字数,一文一事。
三、简办事,求实效
一般情况下,校领导不参加二级单位组织的各种表彰会、座谈会、检查、评比、竞赛、节日庆典等。确需校领导参加的,原则上只邀请分管校领导参加。
经过统筹安排的活动,要精心组织,控制规模,节约开支,务求实效。
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通知》要求,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实把精力真正集中到学校事业发展上来,尽责尽力,推动学校事业发展跃上新的台阶。
二○
一二年三月十四日